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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北电力大学核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与守则

本实验室主要服务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与科研,其他人员需要使用本实验室的设施必须首先提出申请,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。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备本实验室钥匙。

实验过程需严格遵守仪器使用规则,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陈列仪器设备,不得随意取用外组仪器及工具,实验前后需保持环境整洁。

实验完成后须整理好实验器材,经指导老师确认后方可离开,并按指导指定时间指定方式提交实验报告。
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,将取消其使用实验室的资格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应的责任。

为了顺利完成实验任务,确保人身、设备的安全,培养学生严谨、踏实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,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守则:

一、实验前必须预习,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,明确实验任务及要求,弄清实验原理,拟定好实验方案,做好分工,并准备好预习报告,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开始实验。

二、使用仪器前,必须熟悉其性能,预习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,并在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做到准确操作。

三、初学或没有把握时,应请指导老师审查同意后再进行。

四、实验过程中发生任何破坏性异常现象,需立即按指导进行应急操作,保护现场,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,不得自行处理。如发生事故,填写事故报告情况说明,总结经验吸取教训。损坏仪器要服从实验室和指导老师对事故的处理。

五、遵守实验室纪律,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。

六、使用危险物品需经老师同意,不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器材或设备;针对特殊实验,如辐射探测实验需遵循其特殊要求。

七、实验完毕,要关好电源/水源,整理好仪器设备,并向指导老师报告,待确认后方可离开。

八、实验室内,不准吃东西、喝水,实验开始前后须洗手,并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。